修辞之比拟
比拟
比拟根据想像把物当做人写或把人当做物写,或把甲物当做乙物来写,这种辞格叫比拟。被比拟的事物称为“本体”,用来比拟的事物称为“拟体”。
比拟是物的人化或人的物化,或把甲物拟作乙物,具有思想的跳跃性,能使读者展开想像的翅膀,捕捉它的意境,体味它的深意。正确地运用比拟,可以使读者不仅对所表达的事物产生鲜明的印象,而且感受到作者对该事物的强烈的感情,从而引起共鸣。运用比拟表现喜爱的事物,可以把它写得栩栩如生,使人倍感亲切;表现憎恨的事物,可以把它写得丑态毕露,给人以强烈的厌恶感。
比拟可分为拟人和拟物两大类。
1.拟人
把物当做人来写,赋予“物”以人的言行或思想感情。例如:波浪一边歌唱,一边冲向高空,去迎接那雷声。(高尔基(海燕》)
不仅具体事物可以拟人化,就是抽象概念也可以拟人化。
2.拟物
把“人”当做“物来写,也就是使人具有物的情态或动作,或把甲物当乙物写。
例如:
他们看见不远的地方,那宽厚肥大的荷叶下面,有一个人的脸,下半截身子在
水里。(孙犁《荷花淀》)
3.运用比拟要注意的问题
(1)运用比拟必须是自己真实感情的流露,而感情又必须符合所描写的环境、气氛。
(2)用来比拟的人和物在性格、形态、动作等方面应该有相似或相近之点,才能
把物写得像真正的人一-般,或把人写得像真正的物-样。
比拟跟比喻有某些相似点,比拟、比喻都是两事物相比。不同点是比喻重点在“喻”,即以乙事物“喻”甲事物,甲、乙两事物一主一从;比拟的重点在“拟”,即将甲事物“当做”乙事物来写,甲、乙两事物彼此交融,浑然一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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