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燕保险善用信托制度可以富过好几代
华人常担心富不过三代,其实在美国,财富可以藉由信托制度传承下去!那实际该如何规划和操作呢?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生前信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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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立生前信托的目的
1、规避遗产认证程序。
2、人过世后,让遗产可以按照逝者意愿得到有效的管理、分配以及传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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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前信托的种类
生前信托一般分为可撤销(Revocable)和不可撤销(Irrevocable)两种。
可撤销信托是设立人、管理人、拥有人都是“我”,资产完全还在“我”的控制,可以随时变动更改。
不可撤销是设立人是“我”,但管理人、拥有人都不是“我”,所以“我”和别人都不能来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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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撤销信托的优缺点
不可撤销信托的设立通常有两种方式,第一种,人还活着的时候放进去,这算赠与,所以会有赠与税的问题;第二种是人走以后,以遗产的方式留在里面。因此常常有人会弄错,以为设立了信托,就规避了遗产税问题或者可以预防法律诉讼了。这种想法是不对的,能否实现这些目的还要看建立了什么类型的信托。如果是可撤销信托,设立人、管理人、拥有人都是“我”,当然没办法避开法律诉讼,还有,因为这里面的资产都属于“我”的,所以也没有办法避开遗产税。只有不可撤销才可以做得到,因为资产给掉了,“我”不再拥有,法律诉讼告不到“我”,而且赠与税“我”已付掉,所以也没有遗产税的问题。那这时候又有人会说,是不是不可撤销信托比可撤销信托好?那做信托的时候首选不可撤销信托就行了?
在这里,我们要提醒大家,在美国不要随便设立不可撤销信托!!!
在美国设立不可撤销信托有四大缺点:
1、所有放进去的都算赠与,如果是美国身份的话,都要缴赠与税。
2、因为放进去以后不再是“我”的了,所以失去所有控制权。
3、所得税率可能比自然人高。
4、享受不到免增值税的好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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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善用信托来富八代、富十代?
1、父母在世的时候可以设计可撤销的生前信托,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改动,避免孩子把花掉、败掉、告掉、离掉。
2、父母可以申请当离世后可撤销信托变成不可撤销信托之时,孩子在不同年龄阶段可领取不同比例的利息,不拿本金。这样设计的话,本金仍然不属于孩子,就可以保护他们的权益,避免离婚、被告牵涉到的资金风险。
3、不可撤销信托可以规定持续到什么时候再结束。比如90年、年甚至在美国有些州可以永远不结束。在可以持续的世世代代里,规定子孙只拿利息不拿本金,虽然所得税付的多一些,但是只要钱留在不可撤销信托里,除了你这一代付遗产税,将来世世代代都不用再付遗产税。
4、信托制度比较人为地控制更为可靠。华人常说富不过三代,往往是因为权力给孩子太多了,就像历代的开朝皇帝都很厉害,但总有不孝的后世子孙把江山败掉,就是权力太大。美国,因为有信托制度的关系,富可以过八代、十代。每一代只是在里面拿利息,不动本金,找公司来帮他管理里面的资产,这些资产可以靠制度而不是靠人来传承下去。
小结:在美国如果能够善用信托的话,不仅可以让自己这一辈能够管理好资产,甚至可以让下一辈、下下一辈都能按照制度把财富一代代传承下去,不会因为当时的做法而把财产败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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